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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肺复苏模拟人

院前急救的标准化问题

作者:admin     发布时间:2023-07-18    点击次数:337
 1.1 建设模式的非标准化 由于历史、国情、文化的原因,更由于政府投入不足甚至零投入的原因,中国的城市急救中心的建设模式五花八门,样种繁多,占主流的有独立型、院前型、依托型、指挥型四种模式;近年来,又出现了三警统一型等非主流模式。即使在同一个主流模式内,由于地域的差异,以及政府重视程度、当地主管部门和急救中心领导认知程度的不同,运作方式也各司其道,莫衷一是。

  1.2 急救中心隶属的非标准化 卫生部早有规定,一个城市只能拥有一个120急救中心。可是一个城市拥有两个甚至更多的120急救中心的现象已不是少数。有的城市卫生局管一个急救中心,红十字再管一个急救中心,政出多门;有的城市卫生主管部门建立两个急救中心,甲急救中心单日值班,乙急救中心双日值班,交割时间是午夜12时,两套人马,两套设施,各自只干半年的活;有的城市,中国电信的“120”就拨入甲单位的急救中心,中国网通的“120”就拨入乙单位的急救中心。

  1.3 急救电话号码的非标准化 中国卫生部、中国邮电部早在1996年就规定,中国的急救特服电话号码为“120”,可是,当今中国有多少个急救电话号码?恐怕谁也说不清楚。“120”、“999”、“96120”、“95120”等等,至于说用普通的市话7位或者8位号码对外承诺当作急救中心的呼叫号码,在有些城市几乎每家医院都是如此。以至于出现“999”在有些城市是急救号码,而在有些城市却是寻呼台号码,让南来北往的老百姓无所适从。

  1.4 急救中心建设的非标准化 中国有医院的建设和评审标准,谁想建医院,就按此标准,缺一点政府都可以不批准。但中国急救中心的建设没有标准。在有些城市,把普通的面包车进行一些改装,装上警灯,喷上几个字,放上担架、氧气袋和药箱,就敢成立急救中心。开通“120”,跑出去接患者。

  1.5 院前急救行为的非标准化 院前急救的根本任务在于基本生命支持和高级生命支持,院前急救应该做什么不应该做什么?先做什么后做什么?什么问题该怎么做?全国没有一个统一的标准。对于多发伤的抢救,北方和南方在院前急救上就存在很大的差异。如此现象容易导致不必要的医疗纠纷的发生,增大了从业的风险。也使我们难以对质量作统一控制。

  可喜的是,刚刚成立的中华医院管理学会全国急救中心(站)管理分会,已经开始着手解决这一问题。2003年出台的《院前急救诊疗常规和技术操作规范、院前急救病历书写规范、院前急救管理制度》3大院前急救运作标准,就是旨在使院前急救行为标准化的一个重大举措。

  1.6 院前急救管理行为的非标准化 作为一个急救中心,我们应该为市民提供一个什么样水平的院前急救?我们应该多少分钟出诊?我们有没有权利拒绝患者的要车请求?法定的急救半径应该是多大?市民有权利在多少时间内获得院前急救?有多少院前急救服务的内容是我们必须提供给患者的,有多少是有条件提供的,有多少是法定的我们无法提供的?正是缺少这样的标准,才出现了某城市120现场急救时,因患者需要院前行气管切开术,但家属坚决不同意手术最终导致患者死亡而被告上法庭,险些败诉的案例。至今国内出现投诉救护车晚到“导致”患者死亡的案例屡见不鲜。院前急救到达现场没有人知道多少时间是早到?多少时间是晚到?

  1.7 院前急救从业人员的非标准化 与国外主要是非医务人员构成院前急救队伍的主体相比,国内从事院前急救的人员主要是职业医护人员,人员组成上各地差别很大,有的是主治医师、医师或助理医师,有的配护士,有的不配护士,有的配置担架员,有的不配担架员,而那些医生的来源也是各种各样,没有一个统一的门槛,没有一个统一的准入制度,没有一个统一的培训,好多人是半路出家,都是各地自行其事。

  1.8 院前急救教育的非标淮化 急救医学在中国是一个新兴的学科,院前急救教育的历史更短,全国除少数几个大学开设了急救医学系或专业外,尚无统一的院前急救教育课程和教育基地,只有几个培训基地做零星的培训,教材还不统一。院前急救专门研究机构更无从谈起。全国没有统一的院前急救教材,没有统一的考试考核方法,没有统一的专业职称系列,没有统一的从业资格标准。
 1.9 院前急救规划的非标准化 全国尚无一个统一的院前急救的规划纲要,各地只能根据自己的认知程度和政府重视程度,尤其是财力的投入大小,建设发展自己的院前急救,存在很大的盲目性,还有短期行为,修修补补,缺少长远的整体规划,使得本来就极度匮乏的有限资源被用在低水平重复建设上,严重制约了院前急救事业的发展。

  1.10 院前急救信息统计的非标准化 院前急救的疾病分类,至少目前在国内尚未统一。有的按原发病分类,有的按致病(伤)原因分类,有的按症状分类,有的按疾病严重程度分类,有的按科别分类,更有的按自己的经验分类,以致于到目前为止仍无法统计出一组权威数据,显示中国人自己的CPR的成功率。这给我们所有的信息资料的统计和应用带来了极大的不便,甚至说这种统计是无法进行的,或者这个数据是没有可比性,极大的浪费了业已存在的信息资源,我们甚至无法知道我们这一种病各个急救中心治疗上的差距,也无法相互分享彼此的经验。信息和统计的生命是标准化,很难想象在如此信息发达的年代里,我们处于这种原始落后的彼此无法沟通和兼容的状态。

  1.11 院前急救装备的非标准化 除了卫生部在原先机械工业部1988年公布的车辆国家标准中有一分类是救护车的国标基础上和正在草拟我国的救护车标准以外,院前急救所有的装备大到呼吸机、除颤仪、监护仪,小到注射器、输液管、急救包,以及各类药品林林总总,没有一个是国家统一标准化的生产标准是为院前急救专门使用的以规定其在高温高热、颠簸不稳定的情况下能保证其正常运行的性能,即抗严寒、抗颠簸、防尘、防潮等恶劣环境下的工作的统一标准标准,以至于我们绝大多数的急救中心把只适于院内急救的东西搬到院前开展院前急救工作,造成了资源的极大浪费。

  以上所列举的仅仅是院前急救中标准化进程中的问题的一些主要部分,尚有一些其他方面的问题无法在此——列举。从中足以看到其对中国院前急救事业的制约,成为中国院前急救事业发展的一个重要制约因素,到了非解决不可的时候,标准化的建设与完善不是一朝一夕的事情,它要经过提出论证,方案制定,试行。完善这种一次或多次的循环往复才能形成一个相对稳定的成熟的标准,这个周期少则几年多则十几年,足见我们要走的路还有多长,如果现在还不全面快速启动,我们于发达国家的差距将难以在短时间内拉近,中国院前急救标准化问题到了非解决不可的时候。

  2 院前急救标准化应涵盖的内容

  《急救法》、《院前急救特服号码的有关规定》、《急救中心(站)建设指导意见》、 《急救中心(站)管理办法》、《急救呼叫系统的建设标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医疗救援细则》、《急救网络建设和规划原则》、《急救中心(站)建设际准》、《急救中心(站)等级评审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救护车生产标准》、《院前急救专用医疗器材生产和使用标准》、《院前急救药品使用标准》、《院前急救病例书写规范》、《院前急救诊疗常规和技术操作规范》、《院前急救疾病诊断和分类标准》、《院前急救信息采集和统计标准》、《院前急救从业人员资格考试大纲》、《院前急救从业人员资格认证标准》、《院前急救人员学历教育、在职教育、岗前培训大纲》、《远程医疗救援转运规范》。

  3 院前急救标准化的制定和实施

  院前急救的标准化工程的实施应本着总体规划、分步实施、循序渐进、逐步到位、先易后难的原则,发挥国家各级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和行业学会各自的优势,积极争取法律部门的强有力支持,分类处理属行业范围之内的标准制定应本着越快越好的原则,积极出台上述各标准的试行方案,成熟一个试行一个。属于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审核批准方能颁布试行的上述标准应先由学会尽早拿出报批的方案,同时取得试点经验,积极推动行政卫生主管部门审批颁布。属于国家法律法规方面的,应联合业内各级人大代表积极呼吁并争取法律起草部门的理解和支持,促进早日通过。

  中国院前急救的发展和壮大固然与综合国力、投资、硬件、人员素质有极大关系,但是标准化的问题更是至关重要的,是统领以上各种软硬件的根本纲领,也是最大限度发挥以上软硬件最大效益的必由之路。有了全国统一的标准,同时引入ISO 2000等的管理理念,才能发展和壮大中国急救事业,规范急救中心(站)从业行为,规避院前急救过程中的医疗风险;才能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可靠、安全、高效的院前急救服务,促进社会健康有序的发展
 
当前国际上有两种主要类型院前急救服务模式,英-美模式和法-德模式。前者强调在现场紧急处理后尽快把伤病员安全转运到医院再进行有效治疗,就是“将病人带到医院”;而后者强调由医院抢救小组尽快到达现场,在现场对伤病员进行救治,然后再转运到医院继续治疗,就是“将医院带给现场的病人”。此两种模式哪类更科学合理,哪类更有效且经济,现在没有大规模比较研究作出定论,最关健的是根据实际情况来决定模式。

   一、英—美模式

   1、急救电话。

   有一个全国统一的应急电话,美国为911,英国为999。每个地区应急电话接收调度中心集消防、***和医疗急救为一体。

   2、急救人员接受培训情况。

   EMT-B是初级急救技术员,接受80-140小时的急救培训,培训主要内容为BLS及现场外伤急救处理技术。

   EMT-I是中初级急救技术员,接受200—400小时的急救培训,培训主要内容为BLS及现场外伤急救处理技术,可进行气管插管术。

   EMT-P是高级急救技术员,接受500-1500小时的急救培训,培训主要内容为ALS及现场外伤急救处理技术。

   3、岗位要求。

   获得上述职称资格证书并取得年度考试合格者才能上岗工作。

   4、急救内容。

   要求严格执行本地区规定的院前急救规范。着重在维持及恢复基本生命体征,进行对症治疗,规范一般每隔2年更新。规范按症状编排,大多用图表形式,若病情无好转进入下一步骤,若病情无变化或好转就进入运送到接收医院顺序。

   5、送院情况。

   送就近医院或疾病有关的专科医院。

   6、药械配制。

   与规范相一致,只有较少药物,院前急救人员不是医师,只能用少数指定药物例如肾上腺素、氧气等,若用其他药物要经过基地医院医师认可。配备心电监护、除颤、起搏器,12导联心电图机,气管插管装置,自动及气囊面罩呼吸器,直流电或机械吸引器,指端脉氧测定仪,快速血糖测定仪,供氧装置,简易接生包,静脉输液装置,外伤止血、包扎、固定、搬运等器械。

   7、伤病员病种选择。

   对伤病员无选择问题,绝对服从应急接收调度中心指令,进行各类伤病的急救运送任务。完成任务后向应急接收调度中心汇报再进入待令状态。

   8、急救人员数量。

   大多为2人,既是急救技术员又是驾驶员。

   9、现场时间。

   大多以完成规范要求步骤为限,所以时间比较短促,平均不超过半小时。

   二、法—德模式

   1、急救电话。

   有一个全国统一的应急电话,法国为15,与英—美模式无大的区别。

   2、急救人员接受培训情况。

   急救医师。医学院校本科毕业,在医院工作两年后接受3个月ALS培训。

   护士。在护士学校毕业,在医院工作两年后接受3个月ALS培训。

   驾驶员。接受标准BIS培训。

   3、岗位要求。

   医护人员有相应执业资格证书及ALS合格证书。

   驾驶员有驾驶证书及BLS合格证书。

   4、急救内容。

   要求严格执行本地区规定的院前急救规范,规范定期更新。由于与院内治疗相衔接,所以不限于对症治疗。

   5、送院情况。

   送就近医院或疾病有关的专科医院。

   6、药械配制。

   与规范相一致,院前急救人员是医师,药物比英-美模式明显增多。配备器械基本与英-美模式相同,但性能更高档。

   7、伤病员病种选择。

   对危重伤病员才进入此急救系统。而对一般伤病员则由相当于美国911系统(消防、***、急救一体的呼救接受调度指挥系统)出车。

   8、急救人员数量。

   大多超过2人,至少有医师、护士(或助理医师)、驾驶员。

   9、现场时间。

   大多以伤病员病情初步稳定,所以时间相对较长,平均超过半小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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