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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学:2012年长沙市医疗急救中心招聘急救医生简章
作者:admin 发布时间:2012-07-12 点击次数:118
一、单位情况简介:
长沙市医疗急救中心(原长沙市医疗急救站)成立于1958年,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依托于长沙市中心医院管理。为长沙地区唯一的专业性院前急救医疗机构,承担着长沙地区日常医疗急救、突发公共事件医疗救治、110社会联动服务及重大社会活动医疗保障工作。
二、公开招聘原则
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
三、人员管理办法
1、招聘录取人员列入事业单位财政全额拨款编制,其岗位等级待参加中心岗位竞聘后确定。
2、招聘录取人员实行合同聘用制和人事代理制管理。
四、招聘范围与条件、招聘程序
(一)基本条件
1、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热爱急救医疗事业,服从安排,爱岗敬业。
(二)具体招聘岗位及条件
岗位 | 招聘 人数 | 专业 | 学历 | 年龄 | 其它条件 | 备注 |
医疗 急救 | 4 | 急诊医学、全科医学、内科学、外科学 | 本科 及以上 | 年龄35岁以下(1977年1月1日后出生) | 具有西医临床医师执业资格证、有2年以上临床工作经验、限男性。 | 急诊医学业人员和主治医生在同等情况下优先。 |
(二)招聘程序
发布简章—报名—资格初审—资格初审合格者打印准考证—笔试—资格复审—考核—体检—考察(含资格终审)—确定拟录取人员名单—公示—办理相关人事手续。
五、报名
1、报名方式:本次考试采取网络报名和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网络报名网站为: 长沙考试网(www.csks.gov.cn)。
现场报名地点:长沙市韶山南路161号长沙市中心医院人事科(一办公楼2楼)。
2、报名时间:
网络报名时间:2012年7月18日上午9:00—23日下午17:00。
现场报名时间:2012年 7月18日—23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00)
准考证打印时间:2012年8月8日上午9:00— 8月10日下午5:00。现场报名人员请于上述时间到现场报名地点(长沙市中心医院人事科)凭本人正式有效身份证领取准考证。
3、报名需上传以下材料:(上传至邮箱:changshashi120@126.com,邮件名称为:应聘岗位+姓名)《身份证》、《毕业证》、《执业医师资格证》、《执业医师执业证》、《工作经历证明》(或相关证书证明)和一寸电子相片。
4、报名要求:
(1)招聘条件以本公告为准。
(2)报名时,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提交的信息应当真实、准确。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信息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及录取资格。
5、开考比例:报考人数与招聘岗位计划数的比例达到5:1(含5:1)方可开考,达不到此比例的则取消或缩减该岗位的招聘计划。
6、2012年7月31日前不能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全国普通高等学校计划内统招全日制在读硕士、博士研究生不得参加报名。
六、笔试、资格复审与考核
(一)笔试
1、笔试时间:暂定2012年8月11日,具体时间、地点见准考证。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正式有效身份证。缺少证件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2、笔试内容为医学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满分各为100分。考生笔试成绩按专业知识占60%,医学基础知识占40%合成。
3、笔试成绩查询时间暂定为8月22日— 8月23日,可在长沙考试网查询,对笔试成绩有异议者可在8月23日—8月24日(上午12:00之前)到长沙市中心医院人事科递交书面查分申请(附本人《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复印件),并于8月27日领取查分结果。
(二)资格复审
1、进入资格复审的人选,在报考的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与招聘计划数3:1的比例确定,笔试成绩相同的,以专业知识成绩高低确定。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名单将于8月28日在长沙考试网公布,同时公布资格复审具体地点。
2、资格复审时间暂定为8 月30日—9月1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00),资格复审时须提供报名时所上传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3、不按时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人员取消考核资格,在报考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笔试成绩相同,以专业知识成绩高低确定)。递补不超过两次。
(三)考核
1、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入考核环节。
2、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名单、考核的时间、地点及具体方案将在长沙考试网公布。
3、考核前先在长沙市医疗急救中心见习急救流程2天。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4、考核满分100分,考核由急救技能考核、出诊处置、面试和体能测试构成。考生的考核成绩按急救技能考核占50%、出诊处置占20%、面试占20%、体能测试占10%合成。
七、成绩汇总
1、考生笔试成绩、考核成绩按4:6的比例合成考生综合成绩。
八、体检
1、体检人选按与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根据考生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确定。若综合成绩相同,则以考核成绩从高到低确定。
2、体检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实施
3、体检由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组织实施,体检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个人承担。
4、体检出现不合格或者弃权,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确定,若综合成绩相同,则以考核成绩从高到低确定(递补不超过两次);
九、考察
1、体检结束后,由长沙市卫生局、长沙市中心医院、长沙市医疗急救中心对体检合格者采取走访调查、座谈、查阅档案资料(同时进行资格终审)等形式进行认真、扎实、全面的考察。
2、当考察出现不合格或者弃权,导致该招聘岗位考察人选空缺时,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若综合成绩相同,则以考核成绩从高到低确定(递补不超过两次),经体检合格后进行考察。
十、录取、聘用
1、考察结束后,考察合格人员即为拟录取人员。
2、拟录取人员名单经长沙市卫生局审查,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后下达录取批复,录取人员名单在长沙考试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后办理相关人事手续
十一、联系电话:
咨询电话:长沙市中心医院人事科0731-85668055
技术咨询电话:长沙市考试指导中心 0731-82832599
监督电话:
长沙市中心医院监审科0731-85668104
长沙市卫生局监察室0731-88666425
长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管理:0731-84907997
长沙市卫生局 长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0一二年七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