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记者从全省社会保险费统一征缴工作会上了解到,我省启动省直管参保单位社会保险费统一征缴,并逐步在全省推行。这意味着,今后用人单位为职工办理社会保险时,必须是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五险”齐全,缺一不可。
五项保险“一票”征缴
长期以来,有些用人单位抓住“五险”单独征缴、办理这一“漏洞”,只给职工办理养老、医疗等“两险”甚至“一险”,通过选择性参保,节省成本。以前虽然也要求单位为职工上“五险”,但由于各项保险单独办理、单独征缴保费,且缺乏强制措施,有的单位就只选择性购买其中两险或三险,使职工权益没有得到“五险”的全面保障。
为改变此现状,我省将建立社会保险费统一征缴信息平台,对社会保险费征缴实行“六统一”,即:统一登记、统一申报、统一基数、统一征缴、统一分账、统一稽核。通俗地说,就是5个险种将采用一个基数、开具一张征缴单、使用一票征缴。这样一来,参保单位既不能只缴“两险”,也不能利用缴费险种窗口不同,瞒报职工人数、或调低缴费工资总额参保,如此也可有效避免用人单位选择性缴费的情况,从而保障职工的社保权益,扩大参保覆盖面。
五项保险“一站”办妥
目前,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5项社会保险,用人单位或个人在办理、缴纳保费时,实行的是单独办理、单独征缴。也就是说,办理养老保险是在一个地方,办医疗保险是在另一个地方,需奔波多个经办机构,比较麻烦,这在一定程度上也影响了人们缴费的积极性。
社会保险费实行统一征缴后,过去向5个保险经办机构分别办理登记、申报、缴费的情形,将变为统一在一个征缴机构办理。这意味着,过去要跑几个窗口甚至几个服务大厅才能办妥的征缴事项,今后不用东奔西走,就可在一个窗口或一个地方办完,从而提高办事效率,节约办理成本。
此外,社会保险费实行统一征缴,将打破以往各经办机构之间业务分立的“孤岛”状态,把涉及5个险种、时间跨度近20年的数据整合在一起,实现对参保单位、参保人员“同人、同城、同库”记录和管理。此举,有利于杜绝参保单位在申报缴费过程中,各险种基数和人员申报不实等问题,参保人员查询个人社保信息也会更便捷。
单位“赖账”将受罚
据介绍,实行社会保险费统一征缴后,新成立的用人单位应当自成立之日起30日内,凭营业执照、登记证书等相关证件,到同级征缴机构申办社保登记。
如果参保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保费,我省将责令其限期缴纳或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处以欠缴数额1倍以上3倍以下罚款。
此外,对于逾期仍未缴纳或者补足社保费的参保单位,统一征缴机构可以向银行查询其存款账户,申请从账户上划拨社会保险费,也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扣押、查封、拍卖其价值相当于应缴社保费的财产,以拍卖所得抵缴社保费。本报记者 秦昕
【责任编辑:周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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