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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日报:法律能够“保卫”我们的婚姻城堡吗
来源:《检察日报》上海嘉大心肺复苏模拟人网http://www.shyxmx.com/ 作者:嘉大 发布时间:2011-12-14 13:08:36
钱钟书说婚姻就像围城,外面的人想进去,里面的人想出来。这种笔触的描述,可能更多缘于对中国传统婚姻家庭伦理的认知。受儒家思想的影响,我国传统的婚姻家庭带有鲜明的伦理色彩,被视为社会的基本细胞,是伦理道德的基础,也是培育善良风俗和民情习惯的温床。在“三纲五常”的伦理规制下,封建社会的婚姻被血缘纽带编制成了禁锢个性与自由的“围城”,“夫义妇顺”、“父慈子孝”、“兄友弟恭”成为儒家和统治者最理想的婚姻家庭目标。
但是改革开放以来,经过市场经济的急剧解构,传统的婚姻家庭秩序面临解体,用以维系婚姻家庭关系的伦理规范不同程度地失效,自由价值观念的增长让婚姻家庭格局发生深刻变化。“单身贵族”、“契约婚姻”、“AA制婚姻”成为年轻人的时髦选项,甚至以往难以想象的“无性婚姻”、“模范(没饭)家庭”、“周末夫妻”、“双城生活”等等,都成为当下人的时尚追求。新与旧、传统与现代的伦理道德不断发生碰撞与冲突,那种禁锢自由的传统意义上的“围城”,的确出现了坍塌。
对此,年轻人欣喜若狂,他们感受到婚姻这座“围城”的一丝自由气息,也为能够随时逃离“围城”而深感庆幸;但另一些人则心焦如焚,因为他们看到的是“爱情归爱情、财产归财产”的分离,是婚姻家庭社会功能的弱化,是感情和文明共同体的分崩离析。在这种自由与传统的不同诉求里,婚姻法律规则的发展却更多地选择了前者。从新中国第一部婚姻法到1980年婚姻法,从2001年修订的婚姻法到十年来最高人民法院出台的三个司法解释,法律规则的基本精神越来越趋向于“我的婚姻我做主”,充分尊重个人的意愿。这无疑合乎许多“80后”、“90后”年轻人对未来婚姻家庭的想象,因为他们崇尚婚姻的自由与个性,希望用理性的规则事先处理好相互关系,免得日后纠缠不清。
让传统主义人士感到担忧的,正是法律规则对婚姻家庭维系功能的弱化,他们更看重婚姻家庭的社会意义,认为结婚组建家庭不仅关乎个人幸福,更承担着塑造人格、培育文明、形成善良风俗等社会功能,因而主张现代法律制度应该侧重于维护婚姻家庭的这种功能,甚至希望法律能够为现实中的婚姻松散开出“药方”。而这些都是婚姻法律制度本身所难以承载的。真正的问题是:处在观念、制度、人身依附关系急剧变革的时代,什么样的婚姻家庭想象才符合我们的最终目的?法律又应当捍卫什么样的终极价值?它能够“保卫”我们的婚姻城堡吗?
站在整个人类发展的历史长河中观察,人们在寻求感情与安定的婚姻道路上,经历着从伦理到契约的转变。古代人的婚姻主要是一种人身依附关系,女子成为男子的附属品。如今日渐自由的体制下,婚姻就像“最小的合伙制股份公司”,规则越清晰,处理越简便,一些人就感到越幸福。用财产或是其他手段捆绑住婚姻,甚至用司法来阻挡离婚的步伐,并非他们所愿。在西方,婚姻关系也被认为是一种契约关系。我们经常见到西方人结婚的场景:新郎新娘在教堂中并肩而立,神父问:“乔治,你愿意娶玛丽为妻,无论她是健康与否,富裕与否吗?”新郎回答说“yes”。接着神父又问新娘:“玛丽,你是否愿意嫁给乔治为妻,无论……吗?”新娘也回答“yes”。然后,双方戴上戒指,神父说“新郎可以亲吻新娘了”。这个过程被易中天先生认为是一个契约签订的过程。更有甚者,完全用真契约的方式来假结婚,韩剧《契约婚姻》就是对现实最典型的艺术反映。如果把婚姻作为一种特殊的契约来看待,那么这种契约不同于一般以商品买卖为内容的合同,它必须是以男女双方志向与爱情的统一为基础,双方互负一定的权利和义务,而非以单纯物质利益为前提的交换。对契约的履行更需要双方的责任与承诺。从这个角度上看,婚姻法律制度发展或许真的重新揭示了现代婚姻本质上是一种公平的契约关系,不是一方对另一方的无责任的占有或恩惠。
当然,不管我们对婚姻有着怎样的想象,打开婚姻大门的唯一钥匙依旧是感情。法律、道德与伦理,都无法替代感情而成为婚姻家庭的维系。有了感情的根系,婚姻生活才会酿制出生活的甜蜜与幸福;而失去感情的婚姻,才需要法律充当定分止争的工具和最后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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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改革开放以来,经过市场经济的急剧解构,传统的婚姻家庭秩序面临解体,用以维系婚姻家庭关系的伦理规范不同程度地失效,自由价值观念的增长让婚姻家庭格局发生深刻变化。“单身贵族”、“契约婚姻”、“AA制婚姻”成为年轻人的时髦选项,甚至以往难以想象的“无性婚姻”、“模范(没饭)家庭”、“周末夫妻”、“双城生活”等等,都成为当下人的时尚追求。新与旧、传统与现代的伦理道德不断发生碰撞与冲突,那种禁锢自由的传统意义上的“围城”,的确出现了坍塌。
对此,年轻人欣喜若狂,他们感受到婚姻这座“围城”的一丝自由气息,也为能够随时逃离“围城”而深感庆幸;但另一些人则心焦如焚,因为他们看到的是“爱情归爱情、财产归财产”的分离,是婚姻家庭社会功能的弱化,是感情和文明共同体的分崩离析。在这种自由与传统的不同诉求里,婚姻法律规则的发展却更多地选择了前者。从新中国第一部婚姻法到1980年婚姻法,从2001年修订的婚姻法到十年来最高人民法院出台的三个司法解释,法律规则的基本精神越来越趋向于“我的婚姻我做主”,充分尊重个人的意愿。这无疑合乎许多“80后”、“90后”年轻人对未来婚姻家庭的想象,因为他们崇尚婚姻的自由与个性,希望用理性的规则事先处理好相互关系,免得日后纠缠不清。
让传统主义人士感到担忧的,正是法律规则对婚姻家庭维系功能的弱化,他们更看重婚姻家庭的社会意义,认为结婚组建家庭不仅关乎个人幸福,更承担着塑造人格、培育文明、形成善良风俗等社会功能,因而主张现代法律制度应该侧重于维护婚姻家庭的这种功能,甚至希望法律能够为现实中的婚姻松散开出“药方”。而这些都是婚姻法律制度本身所难以承载的。真正的问题是:处在观念、制度、人身依附关系急剧变革的时代,什么样的婚姻家庭想象才符合我们的最终目的?法律又应当捍卫什么样的终极价值?它能够“保卫”我们的婚姻城堡吗?
站在整个人类发展的历史长河中观察,人们在寻求感情与安定的婚姻道路上,经历着从伦理到契约的转变。古代人的婚姻主要是一种人身依附关系,女子成为男子的附属品。如今日渐自由的体制下,婚姻就像“最小的合伙制股份公司”,规则越清晰,处理越简便,一些人就感到越幸福。用财产或是其他手段捆绑住婚姻,甚至用司法来阻挡离婚的步伐,并非他们所愿。在西方,婚姻关系也被认为是一种契约关系。我们经常见到西方人结婚的场景:新郎新娘在教堂中并肩而立,神父问:“乔治,你愿意娶玛丽为妻,无论她是健康与否,富裕与否吗?”新郎回答说“yes”。接着神父又问新娘:“玛丽,你是否愿意嫁给乔治为妻,无论……吗?”新娘也回答“yes”。然后,双方戴上戒指,神父说“新郎可以亲吻新娘了”。这个过程被易中天先生认为是一个契约签订的过程。更有甚者,完全用真契约的方式来假结婚,韩剧《契约婚姻》就是对现实最典型的艺术反映。如果把婚姻作为一种特殊的契约来看待,那么这种契约不同于一般以商品买卖为内容的合同,它必须是以男女双方志向与爱情的统一为基础,双方互负一定的权利和义务,而非以单纯物质利益为前提的交换。对契约的履行更需要双方的责任与承诺。从这个角度上看,婚姻法律制度发展或许真的重新揭示了现代婚姻本质上是一种公平的契约关系,不是一方对另一方的无责任的占有或恩惠。
当然,不管我们对婚姻有着怎样的想象,打开婚姻大门的唯一钥匙依旧是感情。法律、道德与伦理,都无法替代感情而成为婚姻家庭的维系。有了感情的根系,婚姻生活才会酿制出生活的甜蜜与幸福;而失去感情的婚姻,才需要法律充当定分止争的工具和最后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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