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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报道:和谐社会需要包容
作者:admin 发布时间:2012-02-09 点击次数:214
和谐社会需要包容
东方
广东佛山一村庄实行水价外地人高于本地人的规定,从2011年8月1日提高水价,收费内外有别,外地人每吨水5.5元,本地人3元多。有关法律人士说,水费价格不属于村民自治范围,应由水业公司定价,经物价部门核准才有法律效力,以村民自治方式自定水费价格没有法律效力。实际上,这种做法是对外地人的歧视。
无独有偶,广州一村庄的一个公园挂着一块牌子“非本村村民不准入内”,被外地租户质疑歧视外地人。目前,此牌已被摘下。北京海淀区一村庄对流动人员实行持出入证制度,村委会每月征收20元的水费和卫生费。
这些村庄都位于大城市边缘,外来人口较多,这些外来人口在城里打工,在村里租房住。地缘上的优势使得这些村庄有了歧视外地人的资本,于是,就在外地人身上动脑筋,想法挤兑他们,大有赶走他们的趋势。这种做法都具有歧视行为,与改革开放格格不入,与构建和谐社会更是背道而驰。
众所周知,改革开放30多年来,我国的经济社会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这些成就的取得是全国各族人民共同努力的结果,当然离不开外地人。城市的建设是由农村人支撑起来的,没有他们的辛劳也就没有城市的变化。如今,我国正处于农村人口向城市转移的时期,无论城市还是农村的本地人都不应歧视外地人,应当具有包容性。
改革开放以来,大量的农村人口走进城市,从事各行各业的工作,尤其是那些比较艰苦的岗位,为城市建设做出了突出贡献,没有他们的到来,也就没有城市的今天。根据城市发展需要,各地都相应制定了吸纳外来人口的政策。从这个意义上说,我们更没有理由歧视外地人,应当有容纳百川的博大胸怀,去包容外地人,让他们在这个陌生的新地方找到家的感觉。只有这样,我们的和谐社会才能建设得更加完善美好。